肇事車輛已逃離事故現場,所幸事故并未造成人員傷亡。
2020年10月07日21時50分許,在四會市馬房大道南旗建材廠路段發生一起重型半掛牽引車刮擦路邊高壓線的道路交通事故。接警后,四會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值班民警到場勘查發現,肇事車輛已逃離事故現場,所幸事故并未造成人員傷亡,僅造成了該處供電設施的損壞。
為了挽回國家財產損失,及時把肇事者繩之于法,交警大隊迅速成立破案專班,經過數天連續奮戰,辦案民警運用大數據反復對比排查,最終鎖定號牌為贛C75XXX重型半掛牽引車有重大的作案嫌疑。于是民警依法傳喚嫌疑車輛
駕駛人梁某新到交警大隊接受調查,10月13日17時許,嫌疑人梁某新前來四會市公安局交警大隊配合調查。
經詢問,嫌疑人梁某新對其駕駛贛C75XXX重型半掛牽引車行駛至馬房大道南旗建材廠路段時,刮擦路邊的高壓線后逃逸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當中。
四會交警提醒: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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